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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权威发布】我市近期新增一批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
根据公安部第105号令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”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,现将本市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布。
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(予以扣3分、罚款100元的处罚)
夏东街
(前进东路南侧)路段
雅博路
(昆北路-紫竹路)路段
漕里浜路
(农贸市场)路段
同心路
(S339省道-寰庆路)路段
青阳路
(周新公路口北侧)路段
花桥镇集善路
(可逸兰亭小区)路段
张浦镇淞沪中路
(石人路口路段)
张浦镇淞沪中路
(东苏克路口路段)
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(予以扣3分、罚款100元的处罚)
仓基街
(震川路-前进路)单行道
中山支路
(震川路-中山路)单行道
永丰余路
(S339省道-花园路)单行道
永丰余路(增设)
(S339省道-花园路)单行道
绣衣园路
(黄河路-珠江路)单行道
江浦路娄江河立交桥东侧辅道
(震川路北侧逆行)
长江北路东侧辅道
(中华路北侧逆行)
长江北路东侧辅道
(中华路南侧逆行)
长江北路西侧辅道
(中华路北侧逆行)
G312国道
(正仪跨塘桥路口东向西禁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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